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

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是

科技型中小企业呢?


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,由科技人员办和创办,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、研制、生产、销售,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,以市场为导向,实行"自筹资金、自愿组合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、自我约束"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。简而言之,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企业。


评审成功后

可获得哪些优惠政策呢?


税收优惠


取得有效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条件的,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按照财税〔2017〕34号文件规定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。

财政扶持



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在科技立项、创业孵化、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。


那么

哪些企业可以参评呢?


企业申请条件


一、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

二、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


三、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

四、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

五、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。


符合上述前四项条件的企业,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,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:


一、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;


二、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;   


三、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


四、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


符合条件的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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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工作流程

企业注册登记、自主评价、形式审查、名单公示、入库公告、年度更新及异议处理等环节。


参评与公示

企业可对照《评价办法》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,认为符合条件的,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,在线填报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。


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。内容不完整的,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。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,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。


公示无异议的企业,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予以公告;有异议的,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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